入驻PP论坛 登录
 找回密码
 入驻PP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广东省规定无偿提供塑料包装袋最高罚近万元

0 1769
 PVC塑料网讯:昨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于2012年1月6日前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草案亮点颇多,除了规定商品不得采用过度包装,商家不能无偿提供塑料包装袋外。
  商品不得过度塑料包装
  草案规定,电器电子产品、服装、玩具、室内装修材料等与人体健康关系密切的产品,不得使用列入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的原材料。违反此款规定,或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商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分享 支持 反对
发表于 2012-2-7 20:4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PP论坛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板块

美图秀

热门活动

热门推荐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联系我们 ( 鲁ICP备17027311号-3

GMT+8, 2025-5-6 19:10 , Processed in 0.08390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