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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于2013年前禁用PVC、PVDC保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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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6月1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环保团体、民代及学者专家呼吁“溯源管制”塑化剂等毒性化学物质,台“环保署”官员表示,同意溯源管制是正本清源的做法,岛内预计三年内全面禁用石绵;“环保署”也研拟限制PVC、PVDC保鲜膜制造、输入及贩卖草案,拟自2013年1月1日生效,近期会再找专家讨论是否提前。
据报道,“环保署”毒管处长林建辉表示,已将8种塑化剂列为第一类毒化物管制,其中DEHP、DBP、BBP也同时被列为第二类毒化物管制,完全呼应环团诉求。
至于石绵,目前列为第二类毒性化学物质管制,管制强度与列为第一类毒化物相同。考虑石绵目前仍被用作重机械、卡车的刹车来令片,预计三年内会全面禁用。至于双酚A,因为属于环境荷尔蒙,国际上尚未确定是否有急毒、慢毒或致癌性,目前只能列第四类毒化物质管制,是否改列还要看国际上做法。
林建辉强调,环团诉求列管的毒化物违法的一定要强势执法,某些毒化物如果有替代品就应禁绝,“环保署”的态度和环保团体相同。
至于主要用在保鲜膜的PVC(聚氯乙烯)、PVDC(聚偏二氯乙烯),“环保署”废管处长吴天基表示,“立法院”2010年1月12日就决议要禁用。
依“立法院”决议,“环保署”已研拟草案,拟自2013年1月1日起,明定禁止PVC、PVDC保鲜膜制造、输入及供零售业贩卖。对环保团体认为2013年才禁用时程太慢应该再提前,“环保署”将于近期举办专家小组会议,讨论是否提前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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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20:4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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