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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可降解塑料,合理解决“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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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料(Degradable Plastic)又称可降解高分子材料,是指在使用和保存期内能满足原来的应用性能要求,使用后的化学结构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能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明显变化而引起某些性质损失的一类塑料。根据引起降解的客观条件或机理不同,可降解塑料大致可分为生物降解塑料、光降解塑料、氧化降解塑料以及化学降解塑料等。随着塑料制品不断贴近人们的生活,为解决各种塑料产品废弃后对环境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可降解塑料应运而生,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也成为近年来高分子领域的热点之一。

可降解塑料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国外可降解塑料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可降解塑料的研究开发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英国科学家G.J.L.Griffin申请了世界上第一个淀粉填充聚乙烯塑料的专利,开创了可降解塑料的先河;20世纪80年代可降解塑料经历了较大的起伏,90年代进入比较求实和稳定的发展阶段。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可降解塑料产业,特别是在原料来自可再生资源或产业废气(如二氧化碳等)的可降解塑料发展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加快其实用化与产业化进程。
美国是研究和开发可降解塑料的主要国家之一,主要单位有十几家,如塑料降解研究联合体(PDRC)、生物/环境降解塑料研究会(BEOPS)等,他们的宗旨是进行有关降解材料合成、加工工艺、降解试验、测试技术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建立。自2002年至今,美国市场对可降解塑料的需求以每年超过15%的速度增长,特别是对生物降解塑料的需求以每年17%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2年,美国市场可降解塑料的需求量将达到7.2亿磅、市场价值将达到8.45亿美元。目前美国ASTM(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已公布的生物降解塑料有关评价试验标准有ASTM D5209-92、ASTM D5210-92、ASTM D5247-92、ASTM D5271-92、ASTM D5338-92;光降解塑料有关评价试验标准有ASTM D5071-91、ASTM D5208-91、ASTM D3826-92;环境安全有关评价试验标准有ASTM D5152-91等。
欧盟成员国中,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发达国家在可降解塑料的研究与应用中也取得了不小的收效。如从2002年5月起,德国卡塞尔地区尝试在生活中普及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居民使用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处理生活垃圾,并进行堆肥试验,取得了令人称道的效果。意大利、荷兰等国家则致力于研究可降解洗发液瓶与其他一次性可降解商品包装。然而,由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存在力学性能一般、耐水性差、湿强度低以及降解时间控制准确性差等缺陷,目前仍不能完全使用可降解塑料代替传统塑料。
在面临资源与环境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欧盟等国对塑料制品使用后的回收再利用更加重视。根据欧盟委员会修订过的指导性法律,欧盟成员国应在2008-2015年间对本国包装垃圾的再利用率将提高到55%以上,其中玻璃包装再利用率达到60%、金属包装达到50%、塑料包装达到22.5%、木制包装达到15%。欧盟委员会指出,2001年仅包装垃圾再利用一项就使欧盟二氧化碳气体排放减少了0.6%,这表明提高包装垃圾再利用率不但可以减少包装材料对能源的消耗、节约建设焚烧处理场的费用,而且可以减少包装材料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减少碳排放,是一个非常切实有效的保护环境措施,因此必须加强传统塑料强制回收工作。例如,对回收成本较高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加收10~100%的回收税;对不能回收或难于回收的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规定必须使用生物降解塑料。
我国可降解塑料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我国可降解塑料的研究与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将塑料棚膜用于稻田育秧。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铁路沿线废弃的各种塑料垃圾给生态以及景观造成了严重破坏,铁道部于1991年开始了铁路沿线“白色污染”治理对策的研究,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铁路站车上的使用,用可降解以及易回收的材料代替。这也标志着我国可降解塑料产业的研发方向逐渐转向淀粉添加型塑料方面,主要产品为聚烯烃或聚苯乙烯中添加或共混淀粉制品。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这些被冠上“生物降解塑料”或“光/生物降解塑料”名称的淀粉添加型降解塑料的研发和生产达到高峰,并一直延续到今天,主要科研和生产单位超过50家,挤出造粒生产线在百条以上,总能力超过20万吨/年。
1999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颁布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此后,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各地如北京、天津、哈尔滨、合肥、广州、大连等城市都相继颁布了禁令,要求限期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推广使用环保类型的产品。然而,历经10年时间,大小饭馆、零售小贩使用的一次性餐盒依然以发泡塑料餐盒为主流,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塑料产品也很少能够见到“生物降解”之类的标识,许多研发生产生物降解产品的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向出口市场转型。
另外,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员会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向社会征求对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办法、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以北京为试点,从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公园、农贸市场、度假村、居住小区等场所着手,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并鼓励商场餐饮区不提供无偿的一次性快餐盒、一次性筷子及一次性水杯;党政机关单位、学校、宾馆、度假村、公园等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快餐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水杯、一次性牙刷、一次性刮胡刀、一次性洗漱等用品。可以看出,我国的产业政策正逐渐向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方向靠拢。因此,可降解塑料产业只能作为解决我国“白色污染”问题的一个补充措施,加强塑料产品回收利用才是解决我国“白色污染”问题的主要手段。

解决塑料废弃物污染与资源浪费的对策及建议
坚持“五化”原则
包装物废弃后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浪费问题应得到高度重视,应提倡对包装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低碳化以及安全化”的五化要求。
减量化 目前,我国每年塑料废弃物在750万吨以上,每年消耗的各种塑料包装袋多达1000亿只,约消耗500万吨树脂原料。仅以北京为例,根据环卫集团统计的结果显示:2009年北京垃圾日产生量近2万吨,其中塑料废弃物质量占垃圾总量的10%、约2000吨。因此,减少塑料制品消耗量才是解决我国“白色污染”的首要问题。
对包装物实行“减量化”,即提倡企业及消费者“不用、少用、重复使用以及回收利用”塑料制品。2008年开始实施的限制超薄塑料袋政策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超市用量减少了7成以上,重复使用各种购物包装的现象蔚然成风,“少用塑料袋,造福下一代”已经开始生根发芽。另外,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也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与化妆品的包装设计、层数及空隙率都做了明确规定。由于目前大部分食品与化妆品使用的都是塑料包装,因此,该标准的实施有望减少我国塑料包装制品的消耗量。
资源化 塑料本身就是石油资源,废弃后应该分类回收、合理利用。采用可降解塑料生产的产品,其目的就是要求产品在废弃后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明显的化学结构变化而引起某些性质的损失,即所谓的降解,因此,这种塑料几乎没有回收利用的价值。如果一味的追求可降解塑料替代传统塑料,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可能会浪费宝贵的粮食及石油资源,造成新一轮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也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因此,从政策角度上鼓励和提倡的是废弃物的“资源化”。
无害化 塑料制品在废弃后不应对环境造成危害,回收利用是塑料实现无害化的最佳途径。虽然国内外许多研究机构对于可降解塑料的降解产物安全性检测研究表明,大部分降解产物对土壤肥力和土壤中各种化学元素的含量均无不良影响,但这些结果还只是初步结论,有待今后进一步的鉴定以表征降解产物的毒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最终确认其是否对环境没有危害。
低碳化 2009年12月7日,中国政府代表团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中国承诺2020年前单位GDP碳强度下降40~45%,这不仅标志着中国节能减排并推动全球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进展,也标志着中国的低碳经济正式与国际接轨。因此,塑料制品的碳排放量将成为今后衡量塑料制品是否环保的一个重要标志。未来的产品制造企业将不得不考虑企业的能耗问题,在产品上标注其碳消耗和碳排放将会成为新的产品标识,也将成为绿色产品的新坐标。而减少制造塑料所用石油资源的开采就是在推动中国政府向低碳化目标的迈进。
安全化 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及食品包装的安全性,食品用塑料包装的“安全化”问题也凸显出来。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产品的安全性做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可降解塑料的化学结构要求能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明显变化,因此,如果将可降解塑料用于食品包装,其安全性将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科学、务实、理性对待可降解塑料
塑料制品质量轻、结实耐用、不易分解,这些都是塑料的特点,而不是缺点,因此,我们大可不必“谈塑色变”。我们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塑料优势,扬长避短,对塑料进行合理使用,将塑料“中性化”而非“妖魔化”。对于可降解塑料而言,应该本着科学、务实、理性的态度。
长久以来,我国的可降解塑料研究存在很多盲目:政府部门盲目制定政策、标准部门盲目制定标准、生产企业盲目投资、研究机构盲目研发和转让、新闻媒体盲目宣传和广告、行业协会盲目推广乱收费、消费者盲目使用上当受骗。这7个“盲目”也导致了我国可降解塑料“面壁十年图降解,头破血流全覆没”的尴尬局面。因此,无论是政府部门、生产企业、新闻媒体还是消费者,对于可降解塑料都应该保持科学、务实、理性的态度,不仅要看到可降解塑料的优势,也要看清它潜在的缺陷。
另外,全社会还应警惕某些被“降解”和“环保”外衣包裹的劣质甚至是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以及降解塑料行业的危害,特别是国家早已明令淘汰的发泡餐盒,甚至用有害废塑料制造的所谓“降解餐盒”。

中国可降解塑料产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的可降解塑料经历了30年的发展,在技术上取得了不小的进步。1993年6月,中国塑料工程学会成立了“降解塑料研究会”,标志着我国可降解塑料的研究开发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尤其在一次性医疗材料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一次性医疗材料中不宜回收利用的部分,每年需求量达30万吨;人造骨骼、人造皮肤、手术骨钉、手术缝合需求量也在5~10万吨左右。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可降解塑料产业市场需求量很大。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可降解塑料产品成本过高、加工技术不成熟、降解时间控制准确性差、易产生新的浪费与污染以及在食品包装领域的安全性差等缺陷。因此,总体来讲,可降解塑料在我国并未真正得到应用。
所谓“环保塑料”,实际上应该满足易回收、易处置、易消纳3个特点。而可降解塑料只符合“易消纳”这一个特点,在回收处理方面甚至还不及普通塑料。因此,不能一味的使用可降解塑料替代普通塑料来解决我国的“白色污染”问题,应该根据不同塑料的特点“因塑利塑,因废利废”。对于车间内干净的边角料,可以回收继续用于生产;对于已销售的塑料产品,由于不可避免受到污染,可以回收利用于生产非食品用塑料制品;对于难以回收利用的复合型塑料制品,应该降级使用,生产塑料填充的地砖、井盖等;而在垃圾袋、一次性医疗材料等领域,可降解材料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降解餐具、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可降解食品包装材料的研究开发要紧跟国家政策和标准的变化,切勿盲目上马、盲目推广。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过分期待用可降解塑料代替普通塑料来解决塑料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30年的实践证明,可降解塑料仅仅是普通塑料的一个补充,而真正应该替代的是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只有坚持走“教育宣传为先导、强化管理为核心、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降解替代为补充措施”的综合治理之路,逐渐从简单产品的替代转变为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的替代,并使人人树立“生产—消费—再循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新理念并付诸行动,那么,由各种废塑料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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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14: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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