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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勤奋的天空 时间: 2016-1-2 15:34
标题: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本标准与GB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 9685-19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版;
——修改了“液体食品”和“无菌包装”两个术语的定义”;
——增加了产品的分类;
——调整了“尺寸偏差”中的“厚度偏差”和“袋体热合宽度偏差”指标;
——增加了“塑料与铝箔、塑料与EVOH复合膜应符合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要求;
——袋体热合强度试验方法改为“GB/T 8808-198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修改了“检验规则”;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url=]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ur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塑料与塑料或塑料与铝箔复合制成的、带内衬或不带内衬的、经过灭菌的、供液体食品包装用的包装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038-2000 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 压差法
GB/T1040.3-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GB/T2828.1 计数抽样经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6672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 机械测量法
GB/T8088-198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3120-1996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醋树脂及其成型品中锑的测定方法
GB13113-1996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醋成型品卫生标准
QB/T2358-98 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
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液体食品 liquid food
可以在管道中流动的液态食品。包括液体中带颗粒的和酱状的食品。
3.2
无菌包装 aseptic packaging
将经过灭菌的食品(饮料、奶制品等)在无菌环境下,封装在经过灭菌的容器中,使其在常温下,不加防腐剂也能得到较长的货架寿命的包装。
4 分类
4.1 按阻透材料分为铝箔、镀铝膜、EVOH阻透材料三种。
4.2 按有无内衬分为有内衬和无内衬两种。
作者: 勤奋的天空 时间: 2016-1-2 15:35
5 要求
5.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外观质量
5.2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尺寸偏差
5.3 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物理性能和机械性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
项目 | |
透氧率/[cm3/(m2·24h·0.1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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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耐压性能
袋的耐压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
表4耐压性能
5.5 跌落性能
袋的跌落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
表5跌落性能
5.6卫生指标
5.6.1内衬材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5.6.2镀铝膜应符合GB1311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5.6.3口盖根据材料不同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的规定。
5.6.4塑料与铝箔、塑料与EVOH复合膜应符合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5.7 包装袋的灭菌指标
5.7.1袋上必须有辐射灭菌标志,其颜色应为红色。
5.7.2包装袋进行无菌检验,细菌数试验呈阴性(无细菌生长),霉菌不能检出。
5.7.3包装袋辐射灭菌时的辐射强度应符合表6规定.
表6包装袋辐射灭菌时的辐射强度
6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在自然光下目测。
6.2尺寸偏差
6.2.1袋的长度及宽度偏差用刻度为1mm的直尺或卷尺进行检验,每次测量从两端及中部各取一个数据,计算三个数据的平均值,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6.2.2袋的厚度偏差按GB/T 6672中规定进行检验.。
6.2.3袋体热合缝宽度偏差及袋口热合缝宽度偏差用精度不低于0. 1 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每个袋测量5个数据,计算其平均值,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6.2.4口盖的位置偏差用刻度为1 mm的直尺进行测量检验。
作者: 勤奋的天空 时间: 2016-1-2 15:35
6.3 物理机械性能
6.3.1 透氧率
透氧率按GB/T 1038-2000进行试验。
6.3.2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按GB/T 13022--1991进行。试验时将内外层材料贴合在一起,试样尺寸(150士2)mm×(15士0.5 )mm,试验速度(100士20)mm/min,试样标距50mm。当内外层有一层出现断裂时即取试验数据。
6.3.3 剥离力
按GB/T 8808-198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中A法规定进行,所有试样均无法剥开时视为合格。
6.3.4 热合强度
6.3.4.1 袋体热合强度按GB/T 8808-1988中A法规定进行,所有试样均无法剥开时视为合格。
6.3.4.2 袋口与袋体热合强度的检验除取样位置、试样数量外,其他均按QB/T 2358-1998中规定进行。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若袋口为 25mm或51mm时,取样位置如图1所示:
每隔60o取一条试样,宽度15 mm±0.5mm,一个袋口共取六条试样。
若袋口小于25mm时,每个袋口取样的数量,每个试样相隔的角度按尽可能多取的原则,但试样的宽度必须保证15 mm±0.5mm,试样沿圆周分布应均匀。
检查时要展开试样,一端为袋口低边,另一端为与其复合的复合膜,分别夹在试验机的两个夹具上。
6.3.5 光线透过率
光线透过率按GB/T2410-1980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进行。
6.3.6 耐压性能
6.3.6.1 试验装置如图2所示:
6.3.6.2在试验袋顶盖上打一小孔,插入充气嘴将充到保压压力.
6.3.6.3用渗漏液涂抹方法检查袋子所有部位,查看是否有气泡产生.
6.3.6.4继续加大充气压力直到袋子破裂,记录破裂压力。试验袋至少3个,以最小破裂压力作为判断依据。
6.3.7 跌落性能
6.3.7.1 不同容量的试验袋灌装相应的水或与实际内容物类似的物料,盖好盖子.
6.3.7.2 跌落
小于等于25L的袋:将灌装后的袋举到表5规定的高度作自由落体运动(地面为水泥或水磨石,其表面无尖锐异物或砂石).目视检查袋子是否有渗漏、破裂.
大于 25 L 的袋将灌装后的袋放人相应的外包装内,外包装内壁应无毛刺,无异物,将外包装举到
表5规定的高度作自由落体运动(地面为水泥或水磨石其表面无尖锐异物或沙石)。倒出袋子,目视检
查袋子是否有渗漏,破裂。
6.3.7.3 验袋至少3个。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不合格即视为该项检查不合格。
6.4卫生指标
6.4.1内衬材料:复合塑料膜和口盖的卫生指标检验按GB/T 5009. 60-1996及GB/T 13120-1996中规定进行。
6.5 包装袋的灭菌指标
6.5.1袋的无菌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中“无菌检验”的规定进行。
6.5.2袋的辐射灭菌的辐射强度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交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辐照单位出据的该批
产品的最高和最低辐射强度的证明材料。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次交货为一批。每批最大数量不超过100000个。
7.2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首批生产;
b)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质量检验要求;
c)供需双方发生质量纠纷;
d)当原材料品种、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改变时;
e)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f)连续每生产满一年时.
7.3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内容.
7.3.1出厂检验项目见表7.
表7 出厂检验项目
7.3.2型式检验项目见表8
表8型式检验项目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辐射灭菌标志、辐射灭菌强度指标按GB/T2828.1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2.5,见表9。
表9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抽样方案
7.4 判定
7.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辐射灭菌标志、辐射灭菌强度指标根据表9判定。
7.4.2 产品的卫生指标、无菌检验检查,每项检查内容从样本中抽取一组试样进行检查,如有一项指标(含一项指标)不合格时,该批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7.4.3产品的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耐压性能、跌落性能、光线透过率检查,每项检查内容从样本中抽取一组试样进行检查,如有一项指标(含一项指标)不合格时,需要加倍截取试样进行复验。
7.4.4 复验后,如所有项目都符合技术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有1项以上 (含1项)不符合技术要求时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应有合格标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体积、重量、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收货地点和收货单位等内容。
8.1.2 每批交付产品的外包装表面明显处,应有中、英文标志。如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都是国内单位,可以不用英文标注。
8.2 包装
8.2.1 产品用塑料包装袋进行内包装,用瓦楞纸箱进行外包装。
8.2.2 产品外包装内(外)必须带有证明产品合格的文件、标签或其它标记。
8.3 运输
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防止碰撞或接触锐利物体,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受污染。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热源和污染源,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产品贮存期限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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